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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四章 跳楼(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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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玥不是左撇子,但她刚刚是用左手端起水杯喝水的,她为什么这么做”

“会不会只是巧合”明辉问道。

“不会,”小白解释道:“惯用手这种事凭借的是肌肉记忆,就好比,我用右手拿筷子吃饭,这件事是不需要大脑思索的,因为肌肉已经形成了固有习惯。

肌肉记忆几乎不会出错,也很难改变,除非是有意识的锻炼和纠正。

董玥做为一个惯用右手的人,却拿左手端杯子喝水,这必然是思维干预的结果。”

吴错冲小白竖起了大拇指,“知识面真广!”

小白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可别夸我了,两位前辈肯定比我懂。”

吴错又道:“可是,左右手的问题跟案情又有什么关系”

“关系大了,本案的关键证据就就在董玥右手上!”闫儒玉笃定道:“如果凶手是董玥,做为一个体型较瘦的女人,即便是趁田小芳不备,她也无法一下子将人推下去,两人会发生拉扯,甚至扭打。

在这个过程中,董玥的右手应该是受伤了,她怕我看到,所以用左手端杯子。”

“有这种可能,”吴错点点头,又摇摇头,“可是田小芳的尸体上并未留下打斗痕迹,指甲里缝里也没发现夹带异常组织样本。”

“打斗不一定百分百留下痕迹,尤其是,当时田小芳还有一个优势。”

“优势”

“不是说死者田小芳有在顶楼抽烟的习惯吗她被害的时很可能正在抽烟,手中的烟头也能当作临时的武器。”

“你的意思是,董玥被烫伤了”

闫儒玉点头,沉默了一会儿,从头梳理道:

“一开始我以为凶手是王建新,因为田小芳在厂里的人际关系很简单,加上她性格大大咧咧,这种人不容易跟人结仇,巧的是她跟董玥的个头,体型很像,两人都是160左右,偏瘦,长发,如果穿着同样的工作服,在晚上还是有可能认错的。

我以为王建新想要杀死董玥,但是错杀了田小芳。

毕竟,王建新和董玥没有什么感情基础,一切都以利益为导向,一旦利益不能得到满足,很容易滋生怨气。

以上是我最初的猜想,但我今天发觉,恰好相反。

凶手不是王建新,而是董玥!

董玥是本案唯一的目击证人,加上之前她与田小芳没有交集,不存在杀人动机,我们天然地就选择了相信她。

可相信的前提是她的没撒谎,今天的询问中,我发现这个董玥有问题,她对凶手的体型描述前后矛盾,所以,我有了另一个猜想。

我们忽略了一点:田小芳不是被人约上顶楼天台的,她是自己上去吸烟,这件事是不可控的,凶手不可能一直埋伏在顶楼等着她来。”

吴错思索道:“所以是临时起意,激情杀人!假设董玥知道了阻碍她升职的是田小芳,两个脾气火爆的女人因为此事发生争执,最后酿成了惨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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