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武侠仙侠 > 赠你一夜星空 > 第94章

第94章(1/2)

目录

谢云南离开后,更多人犹如众星拱月般把李泽文围了起来,李泽文和众人交谈寒暄了几句,把混乱的事宜扔给了助理,自己走到略微僻静的角落,注意力转移到手机上。他演讲期间,徐云江给他打了两个电话,想必是自己拜托他的事情有了后文。

“徐队长,你好。”李泽文解释了一下自己刚刚不能接电话的原因。

“没关系,我理解,”徐云江不介意,他知道李泽文是个大忙人,“李教授,我打电话是告诉你我打听到了程茵的姐姐程若当年的犯罪细节。”

电话那头,徐云江首先确认,程若的犯罪档案已经通过正常的手续被销毁——但这不重要,徐云江通过关系找到了当年的调查这起案件的警察和负责起诉的检察官,打探到了案件的具体情况——因为负责起诉此案的检察官有一个喜欢做笔记的好习惯,他翻到了起诉案件时的笔记,还原了整个犯罪行为。

李泽文打开了手机的录音功能,听着徐云江叙述。

根据检察官的记录,程若犯罪的时候正在读初一,她和同校一个叫项邵阳的男孩组成了一个小抢劫团伙。这个小团伙的作案地点主要集中在城市里的地下通道,作案时间是深夜,有些晚归的上班族往往独自一人经过地下通道。这时候,程若就会出现,她和路人搭讪问路,她这样的漂亮小姑娘会大大降低路人的戒心。此时,身材高大健硕的项邵阳会跳出来,直接抢了对方的包就跑——如果抢不过,就给对方一棒,接着再抢。

李泽文说:“这套做法很成熟。抢劫成功率应该很高。”

“是的。”徐云江说,“因为配合默契,这个小团伙抢劫效率不错,三个月内作案十余起,抢劫财物超过两万元。这事故比较典型,影响也很恶劣,警方组织了抓捕行动,抓获了两人。项邵阳判了两年,程若判刑一年零六个月。”

李泽文问:“判刑时间相差不大,法官认为项邵阳是主犯”

“法官认为,程若过错小一些,项邵阳毕竟是动手的那个。而且程若那时候刚满十四,项邵阳即将满十六周岁。”

“也有道理。项邵阳的家世背景如何”

“检察官认为他俩搅和到一起去完全不奇怪。项邵阳和程若都是单亲家庭的孩子,大概心灵上颇有共同语言。项邵阳的父母很早就离婚了,他跟着父亲,他父亲是上市公司的高管,平时忙于工作,没时间管儿子。这也是很有意思的一点,绝大多数这样的少年犯团队去抢劫是为了钱,但他俩是例外。在后面的盘问过程中,他们承认自己去抢劫只是因为‘抢劫很好玩’,并不在乎抢了多少钱。”

“两人是什么时候入狱的”

徐云江道出了时间,李泽文略一估算就得出了结果。程若在潘越出事前的两个月刑满释放,离开少管所。

“项邵阳出狱改正了吗”

徐云江说:“出狱后没过几个月,项邵阳就去了美国读书。二十二岁后他再也没有回国,至少我没有查到出入境记录。”

“检察官对他家回访了吗项邵阳为什么去美国”

根据法律规定,检察官对未成年当事人的案件必须进行定期回访,追踪训诫效果。李泽文因此有这样一问。

“检察官进行回访时得知,因为儿子进了少管所,项邵阳的父亲深觉丢人,干脆送儿子去国外读书,眼不见心不烦。”

这样的做法也不奇怪。李泽文在美国这些年见到了不少国内的家庭送孩子去美国读书的事,原因各种各样,但“孩子犯了错干脆送到国外”的比例不算低。

“我了解了。徐队长,谢谢你。”

李泽文挂上电话后,又给郗羽打了个电话,了解她的近况。两人的谈话内容不长,确认她已经到了赵州后,他又拨通了蒋园的电话。

蒋园显然处于一个不能高声交谈的环境,她压低声线悄悄说:“别着急。周宏杰的调查取得了很大的进展,我正在和重要相关人物见面,过一会告诉你后续。”

“和周宏杰无关,”李泽文道,“我想问你,程若的死亡调查报告拿到了没”

“拿到了,”蒋园道,“今天中午线人给我了一份,我还没发给你。”

“现在发给我。”

“好吧,”蒋园说,“不过以我所见,整个事件看来完全和潘越坠楼案一样,就是个悲惨的意外事故。”

“先把报告发给我。”

“ok。”

一分钟后,李泽文收到了蒋园的电子邮件,他站在酒店的走廊尽头,点开了邮件。

根据蒋园发来的资料显示,十四年前,柳心艺和两个女儿住在南都市中心的崇光小区,小区环境很好,紧挨着南都的崇光湖——这就是小区得名的原因。崇光湖湖是南都市的天然湖泊,风光很好,水域面积超过四平方千米,绕湖一周需要两个小时,平均水深超过三米。

崇光湖是市政工程,也是市民休闲的好去处,维护工作做得比较到位,沿湖有一条长长的湖边小径可供人散步。5月16日那天晚上八点左右,程若程茵两姐妹在崇光湖的沿湖小径散步时坠入湖中。

邮件里还附带上姐妹俩出事的那段湖边小径的照片。这段湖边小径结构是常见的公园石板路,宽度约为一米,距离湖面的高度约为七八十厘米里,小径旁有大约三四十厘米高的矮栏杆,和湖面几乎成直角,远处还有块牌子,上书“此处水深,请勿逗留。”

在警方的案卷里有几名目击证人,目击证人甲在湖对岸看到两个漂亮小姑娘肩并肩地沿着湖边小径散步——忽然靠湖的那边的小姑娘似乎是滑了一下,身体一歪,就栽进了湖里,然后另一个小姑娘趴在湖边喊着“救命”,喊了两声后她也跳到湖里去了。目击证人甲在湖对岸,和姐妹俩的直线距离只有一百多米,但要绕道对岸则需要走上一公里——他不会游泳,只能打报警电话。目击证人解释说,湖边小径旁有路灯,但路灯距离较远,灯光也不算很亮,湖面很昏暗,他隐约看到两个小姑娘在湖里靠近了又分开,距离湖越来越远,沉沉浮浮了几分钟,直到十来分钟后被人救上来。

目击证人乙也证明了甲的这段说辞,他当时和姐妹俩在湖的同一边:“……我看着后面那个小姑娘‘扑腾’一下子跳到水里,我连忙去跑去公园的管理站找人。当时那段路人很少,我嚷了一会有人来了,跳下水去救人。”

目击证人丙说:“……我听说有人落水了,连忙去救人——我可是游泳高手。当时两个小姑娘分散了,我只能救起一个……”

目击证人丁说:“……距离湖边最近的小姑娘被其他人救起了,我就救了另一个……哎,我当时就觉得她没有什么心跳了……听说是两姐妹来着……”

警方的最终报告称,姐妹俩被救起来的时候,先救起来的还有微弱的呼吸,送到医院后她醒了过来,但因为溺水导致大脑缺氧,造成了脑损伤,她对于当坠湖的细节记得不太清楚了,这一位就是程茵;后面那个被救起来的没了呼吸,这就是姐姐程若。这就是整个案件的全貌了。

从警方的角度看,这起事件——或者说事故又清晰又简单。有目击者,不止一个;有时间线,前后十余分钟;有医生报告,证实程若死于溺水;出事的是两姐妹,两人的母亲没对此提出什么质疑,少了最关键的“家属质疑”“家属闹事”环节,因此警方的报告只需要讲清楚事件原因,附上几个目击者的证词,这件案子就这么简单收尾了。

李泽文拿着手机陷入高密度的思考中,这些日子查到的所有线索一一从眼前划过,回过神时,手机屏幕已经由亮变黑,助理正从大厅里小跑过来。

“李院长,方校长找您。”

李泽文揉了揉眉心,收了收脸上的表情,回到大厅,和方校长寒暄了几句,随后很抱歉的表示,晚上的这顿工作餐去不了,只有拜托校长出面了。方校长对李泽文有一定程度的了解,知道他极少临时修改计划,且主要就集中在这一两周时间。

“发生了什么事还和你女朋友有关”方校长看他脸色不算太妙,于是询问。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书页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