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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七章 告状(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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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状这……这是不是不太好”金夫人这时却还有些迟疑的道,因为在她看来,这是他们金家的家丑,禀着家丑不可外扬的想法,所以她对把事情闹到官府还是有些担心。

“娘,嫂子可是一尸两命啊,无论如何也不能让许家好过!”金小妹对母亲的态度却十分不满的叫道,说完她就对李璋再次道,“你让野狗放开我,咱们现在就去开封府!”

李璋听到这里也冲野狗点了点头,对方也立刻松手,而这时金夫人也叹了口气道:“好!,反正我们金家已经一无所有了,为了给我那可怜的媳妇和孙儿讨个公道,老身就不要这张脸了!”

看到金夫人同意,李璋也立刻找到李用和身边的那个书吏老仇,他在官场上混了多年,对状纸之类的东西再熟悉不过了,于是李璋就请他帮金夫人家了份状纸。

第二天一早,李璋就亲自带着金夫人和金小妹去告状,同行的除了家里人外,还有一个小丫鬟,这个丫鬟就是许氏身边逃出来报信的那个丫鬟,她是人证,自然也要带上。

现在的开封府门前还没有让告状之人用于报案的鸣冤鼓,要等到日后包拯做了开封府尹后,才会专门设立这种鼓,后来各级衙门才都设立了这种鸣冤鼓,而在没有这种鼓之前,一般人想要报案,有时候就要接受守门衙役的勒索,否则可能连门都进不去。

李璋现在是有官身的人,自然也没有人敢勒索他,当下带着金氏母女进到府衙,然后将状纸递上,因为这是人命案,所以状纸很快就被递交到开封府的一个判官手中。

说起来古代告状可不像后世电视里演的那样,其实开封府尹一般不直接审理案件,真正管案子的其实是开封府判官,没错,就是和吕武官职一样的判官,只是双方的权力范围不同,开封府判官主要是审理一些不太重要的案子,如果有些案子有争议,或是关系重大,那就要向上递交,最后就有可能落到吕武手中。

判官接了金家的状纸后,又询问了一下金夫人事情的经过,并且还由那个丫鬟做了人证,至于物证也很好办,只要找到许氏的尸体一查即知,所以这件案子人证、物证俱全,判官问清楚后,很快就签发了对许氏父子的抓捕令,不过像这种人命案,肯定不可能当天宣判,所以判官就让金夫人他们回去等消息,只要判决下来,官府就会通知她们。

李璋也觉得这个案子没什么意外,而且金夫人的情况也不太好,所以就劝她们先回去休息,估计三五天就会有结果。

只是让李璋万万没想到的是,许家父子虽然被抓了,但是判决的结果却是迟迟出不来,这让他不由得担心起来,难道这其中有什么变化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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