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4章(2/2)
协议规定,孩子抚养权归林子渝,穆小微有随时探望孩子的权利,孩子上幼儿园之前,林子渝不许结婚,谈恋爱也不可以,必须全心全意的照顾孩子。
要是他违背了这项规定,穆小微就有权把孩子带走。
另外,按照之前说好的,穆小微欠下的那笔高利贷由林子渝偿还,之前给穆小微的彩礼、首饰和钱等,都不许再往回要,林子渝还要给穆小微一万块钱,做为离婚的赔偿。
签好离婚协议后,俩人在协议上按了手印,至此,俩人的这段婚姻算是画上了句号
看到儿子终于离婚了,林宏伟和韩明玉都欣慰不已。这个儿媳妇他俩一开始就没相中,一开始就不同意,都是儿子一意孤行才不得不娶回来的。
后来发生的种种证明,这个儿媳妇然不是宜室宜家的那种女人,娶了这样的女人,不光儿子倒霉,他们全家都得跟着倒霉。
好在儿子及时醒悟,拨乱反正,及时止损,就算在这种婚姻中家里损失掉了不少钱财,但跟儿子后半生的幸福相比,损失点钱也值了。
穆小微拿到离婚协议后,抱着孩子哭了一场,就带着离婚协议书毅然离开了。
是跟她爸去拘留所接她弟弟去了,因为离婚协议刚签完,穆治国就迫不及待的催促林宏伟快打电话放人。
林宏伟是个说话算数的,既然穆小微都如约离了婚,他也自然不会食言,马上给女儿女婿打电话,让他们撤回对穆宝成的追究,请警察放人。
穆宝成在拘留所待了好几个小时,吓得都要尿裤子了,好在在他崩溃之前,他老爹终于用女儿的婚姻做代价,把他给捞出来了。
出来的刹那,穆宝成抱着他爸大哭起来,穆治国看到儿子吓成这样,也心疼的跟着哭起来。
穆小微也哭了,为她的婚姻哭的,也是为她那还未断奶的儿子哭的。
一想到再也不能随时看见她那白白胖胖的儿子,儿子从今往后就要吃别的女人的奶,渐渐的就跟她不亲了,她的心就刀绞般的疼。
可是,有什么办法呢,爸说的对,老林家人看不起她,他们家也跟他们家做仇了,她就是死皮赖脸的不离婚,留在人家家里又能有什么好日子过?
还不是天天看人家的脸色夹着尾巴做人!
她不想过这样的日子,她也想成功,也想有一番事业,也想像大嫂一样风风光光的做人上人。
她想,还不如趁此机会离开,然后想办法干一番事业,等她事业有成了,也有钱了,老林家的人(也包括他),肯定会对她另眼相看。
到那时,再也不会有人瞧不起她,更不会因为她拉扯娘家就给她脸色看,相反,他们都得看她的脸色过日子了。
想想那样的人生,多爽啊?她要是恋着孩子还留在家当黄脸婆,那样的日子一辈子都不能实现。
她必须趁着自己年轻漂亮的时候感一番事业出来,在趁着年轻漂亮的时候风风光光的回到老林家去,让他们对他们曾经对她的轻视感到懊悔,也让他重新认识自己,知道自己的价值。
这就是她离婚协议里为啥添加林子渝不许结婚,不许谈恋爱的目的。
说白了,其实她还是不想离婚,但到了今天这地步,不离也不行了,她也只能以退为进,走现在这一步了。
之前,她去找过林子渝的小姨,想进霍窈的电影公司拍戏,当大明星,挣大钱。
那会小姨都答应她了,但是现在她跟林子渝离婚了,小姨答应她的事儿也肯定泡汤了。
但是她进娱乐圈的念头并未打消,小姨那儿不行,指望不上了,她就去求大嫂。
当初她帮大嫂看了好几个月的孩子,妯娌俩一直相处的还行,这会她落难离婚,求大嫂带带她,大嫂不会不同意。
揣着这样的心思,她离婚第二天就给大嫂打了电话,把自己的想法跟大嫂说了。
大嫂一听前妯娌要跟她一样当明星,想拍戏,急忙劝她。
“小薇,你既没学过表演,也没有拍戏的经验,最好还是别进这行了,这行不缺人,多少长得漂亮又有演技的,在这行混多年都一无所成呢,你要是想干事业,还不如干你的老本行,去开家小饭店呢。”
然而,穆小微已经认准拍戏这个门了,在她看来,干别的都不如拍戏的好,拍戏既不需要本钱,也没有赔钱的风险,搞好了还能名利双收,受大家的追捧和羡慕,多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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