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死要面子活受罪(1/2)
“舍不得银子呗。”小薇露出鄙夷的神情。
琉璃略一想,也就明白了。
大姨娘似乎无欲无求,贤惠得不像正常人类,特别是不像后宅中的女性人类,其实是因为她争的不是那个男人,而是想握紧手中的财产。至于是自己留做傍身之用,还是给前头宣夫人留下的四名子女就不得而知了。
要求简单明确的人,往往有不能触及的底限。大姨娘含巧生活在这样的扭曲环境中,辛苦管家、沉默寡言,像一只老母鸡似的护着自己的窝。但凡有人伸出爪子,她当然会强硬拒绝。
停靠在东津的海船上,装的都是舶来物,若想从其中挑一件像样的,肯定所费不菲。而为了配合温凝之读书人的清高好品格以及为官的清廉好形象,宁安侯府素来有节俭,不像其他贵族和豪门那样挥金如土。也就是说,温侯府中的人,手头都不宽裕。
温宏宣可以四处饮宴游玩,是他顶着大赵第一才子的名声,总是有人争相请他。他点头前往,人家还觉得特别荣幸。同时他的画,更是千金难求。他纵然不卖画,也不常画,但得到的回礼之物很是丰盛。
温芷云装束清雅,不是不喜欢贵重首饰,而是要把值钱的东西都攒起来做嫁妆。外人却赞道:不愧书香之家的小姐,真是人淡如菊、闺秀典范。
温倚云呢典型的“月光一族”,月例银子发下来,立即“撒手没”。
温映宣见到好东西就两眼放光,就像饿了几天的猪掉进垃圾堆似的,贾环般猥琐,也不是没有道理的。虽然,为此他挨过好多次自家老爹的责罚。
这世上,不以清苦生活为意的、有气节的读书人大把,但绝对不是宁安侯府一家。在琉璃看来,温家纯粹是死要面子活受罪。
之前姐姐嫁过来时带着大笔嫁妆,是霍家经营西北之地的多年所得。姐姐只取了一半,剩下的一半都留给她了。她很清楚那个数字的巨大,但温凝之既然要维持那深入人心的“痴情种子”形象,姐姐才去世三年,他也只能干看着财富流口水,暂时动不得手脚。
所以,宁安侯府就靠温凝之的俸禄过日子,外表光鲜,实则紧巴巴的。正牌主子们都没有多少体己银子,何况是身为姨娘的冷玉她要争宠,要给温凝之生辰惊喜,还眼光很高地看中了海外来的稀罕玩意儿,没有银子却又如何是好呢
于是不管是借,还是想提前支月例,甚至变卖东西,她都得通过大姨娘含巧。但府中没有惯例,含巧不可能为冷玉坏了规矩,加上事关含巧命根子般的银钱,争执就再所难免。
说起来,行事嚣张并没什么大不了的,最怕的是没有靠山、没有分寸。难道冷玉以为,嚣张霸道就不需要资格吗
冷玉有的,只是温凝之那随时可能消失的宠爱,还有两人之间互相保守着的秘密。而整个侯府只能买三件东西,嫡公子小姐们都不够分,还加上她这个义女,她一个姨娘怎么就敢要求其中的份额还不就是知道其他人买不起也舍不得可是,冷玉去要银子的举动,却会被含巧看成是对自己管家权的侵犯。
钱与色、永远都是某些人争夺的根本利益,而且不惜为此斗得你死我活。冷玉以为自己比冷香聪明,其实她只是更狠毒更贪婪。对付冷香还得用点小手段,施加强大的心理压力,使其崩溃,对付冷玉……她自己就会挖抗,到时候只要轻轻推一把,她自己就会跳进去的。
想到这儿,琉璃露出微笑。
“青黛。”她四平八稳的端起凉茶,“把咱们带的大面额银票拿几张给我。”世人都知,临山郡王是大赵首富。却没人知道,她是隐形小富婆。虽然比不得那头狼,但她腰包的丰厚程度也很可观。且不说水石乔是她的坚强后盾,就算姐姐留给她的嫁妆银子也够她随意挥霍的了。
反正,她又没想过真的嫁人。
要去东津的港口买东西,仅有钱是不够的,还得有地位,因为皇上的具体旨意是:朝中官职四品以上及有爵位的人家可先行。不然,天下有钱又爱花钱的人何其多,那几船东西,到不了世面上就被瓜分了。再者,官府的通关文书还没下来,商家的重税还没交呢。
“大哥,你们什么时候去东津港口”这天,琉璃在花园“遇到”温宏宣,不禁饶有兴味的问道。
落水事件后,温宏宣对她的态度大变样,近乎不闻不问,但她还是很“正常”,好像完全不知情。小温状元郎的“才子”身份还真是方便得很,狂狷肆意是应当的,可她若变得忽冷忽热,就会显得有问题。
据她身边两名小间谍打探到的消息,温氏兄妹虽然不想买什么(实际上是没钱),却还是打算去海船上看看。一则是好奇,想去开开眼界。二则不去的话,岂不是对皇上解除海禁的旨意不满而翠院的那位三姨娘,本来打算让好说话儿的大小姐帮她从船上带东西,现在没有银子,也只能作罢。</p>
这说明冷玉还残存着一丝可怜的理智,因为无论何时何地,妾室总是不能代表侯府的,特别是这种享受特权的场合。大赵纵然民风开放,贵族阶级却等级森严。你可以偷情、可以道德改坏、可以胡作非为、偏偏不能乱了纲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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