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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白先勇早期的短篇小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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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志清

白先勇的第一篇小说《金大奶奶》发表在一九五八年九月号的《文学杂志》上,那时他刚念完大学一年级。以后十年多,到一九六九年正月为止,他发表了二十四个短篇 1 。同一时期,他创办了《现代文学》,以台大外文系学士的身份,在美国爱荷华大学从事小说理论和创作的研究,拿到硕士学位后,一直在santa barbara加州大学任教中国语文的课程。

白先勇小说的一大半,杂志一到手我就读了。最近有机会把手边有的二十四篇重读了一遍,更肯定了我四、五年来一向有的感觉:白先勇是当代短篇小说家中少见的奇才。台湾不少比他享誉更隆、创作更丰的小说家,很惭愧我都没有机会详读,假如他们的“才”比白先勇更高,“质”更精,我当然会更高兴,为中国文坛庆幸。但从“五四运动”到大陆变色以前这一段时期的短篇小说,我倒读了不少,我觉得在艺术成就上可和白先勇后期小说相比或超越他的成就的,从鲁迅到张爱玲也不过五、六人。白先勇才三十多岁,还没有写过长篇,凭他的才华和努力,将来应在中国文学史上占一个重要的地位。

二十世纪的中国人,免不了有自卑感。专攻西洋文学的学者,花好多年工夫研读了二十世纪早期的大文豪,总觉得中国当代最严肃的作家也逃不出他们影响的范围,不值得重视。事实上,这些大文豪都已物故了,当代英美和日本的作家也逃不出他们影响的范围。在台、港,在美国用中文努力创作的人,虽然人数不多,可说跟他们属于同一世界性的传统,在文艺教养上并不逊于他们:不像新文学初创立的一、二十年,一方面得运用新工具——白话——来写作,一方面刚学了些西洋文学的皮毛,还顾不到技巧的研究,一大半人写出来的东西,都非常幼稚。

白先勇这一代的作家,不特接受了二十世纪大文豪所制造的传统,而且向往于中国固有文化,对其光明的前途也抱着坚强的信心。他们并没有机械地接受了学校老师的教诲,但正因为大陆尚未光复,凭自己童年的回忆,凭自己同长一辈人谈话间,或攻读古诗文时所悟会到中国往日的规模和气派(当然也能悟会到一些丑恶的方面),一种油然而生的爱国热诚占据了他们的心胸,这种爱国热诚在他们作品里表现出来,常带一种低徊凭吊的味道,可能不够慷慨激昂,但其真实性却是无可否定的。

相反的,在被学潮所震荡的欧、美、日本诸国家,一般自命前进的青年所企求的是西方文明的毁灭(包括基督教和资本主义,两者之间的密切关系我在这里不想讨论),正像二、三〇年代我国前进青年企图毁灭中国固有文化一样。目前这辈青年所信仰得过的导师,不是共产主义者、无政府主义者,即是尽情享乐主义者:其中有些作家在形式上还深受二十世纪早期大师的影响,但在精神上、思想上,已同他们分道扬镳。叶芝、艾略特、乔伊斯、劳伦斯、福克纳(以英美大师为例),在前进青年看来,都是十足的顽固分子,因为他们都是基督教文明的支持人,不管他们之中有人对某些教条抱否定的态度 ( 请参看 cleanth brooks , the hidden god , 1963,此书讨论海明威、福克纳、叶艺、艾略特、沃伦( robert penn warren )五人 ) 。而目前青年所向往的新社会,却是解脱基督教束缚后的一种社会:把马克思、弗洛伊德思想杂糅成一种新思想体系的马尔库塞(herbert arce),深受他们爱戴不是没有道理的。

白先勇这一代作家,深感到上一辈青年叫嚣蠢动促进共产党势力在大陆……是不可能受这种乌托邦式新社会思想的诱惑的。他们对祖国的热爱(虽然他们不爱写反共八股),养成他们一种尊重传统、保守的气质,同时他们在表达现实方面,力创新境,二十世纪早期大师所试用的技巧,可以运用的尽情运用,不管报章的非议,和一般懒惰读者的不耐烦。他们这种一方面求真,一方面把自己看作中国固有文化的继承人、发扬人的态度一贯着二十世纪文艺的真精神,而这种精神。在年轻一辈西方作家中反而不易见到。

在《谪仙记》、《游园惊梦》两本短篇集子里,白先勇所重印的早期小说只有四篇:《我们看菊花去》、《玉卿嫂》、《寂寞的十七岁》、《那晚的月光》,余者都是到美国后才写的。后期的作品无疑较早期的成熟。作者西洋小说研读得多了,阅历广了,对中国和中国人的看法更深入了,尤其从《永远的尹雪艳》到《那片血一般红的杜鹃花》那七篇总名《台北人》的小说,篇篇结构精致,文字洗练,人物生动,观察深入,奠定了白先勇今日众口交誉的地位。在这些小说,和好多篇以纽约市为背景的小说里,作者以客观小说家的身份,刻画些与他本人面目迥异的人物。他交代他们的身世,记载他们到台湾或美国住定后的一些生活片段,同时也让我们看到了二十年来大陆沦陷后中国人的精神面貌。《台北人》甚至可以说是部民国史,因为《梁父吟》中的主角在辛亥革命时就有一度显赫的历史。艾略特曾说过,一个现代诗人,过了二十五岁,如想继续写诗,非有一种“历史感”(the historical sense)不可,白先勇也是在二十五岁前后(到美国以后),被一种“历史感”所占有,一变早期比较注重个人好恶、偏爱刻画精神面貌上和作者相近似的人物的作风。白先勇肯接受这种“客观”的训练,而且有优异成绩的表现,表示他已具有创造伟大长篇小说的条件。我想他不可能停留在目前这种客观阶级上而满足;可能他已在进行写长篇,而我们可以预测在这个长篇中,早期小说的“主观”成分和近年小说“客观”成分一定会占同样的重要性:每一部伟大长篇可说都是“主观”境界和“客观”现实融和成一体而不再分化的一种东西。事实上,在他近年小说中,“主观”成分依旧存在,欧阳子女士说得好,读它们时,“我们好像能够隐约听见他的心声”。

白先勇早期小说可分两类:一类是或多或少凭借自己切身经验改头换面写成的小说:《金大奶奶》、《我们看菊花去》、《玉卿嫂》、《寂寞的十七岁》。这些小说在形式上都是第一人称的叙述,但讲故事的人同后期小说《谪仙记》里的“我”不相同,多少表露出作者童年、少年时代的自己。《金大奶奶》、《玉卿嫂》里的“我”,别人都叫他“容哥儿”,显然是作者自己的化身,虽然金大奶奶和玉卿嫂悲剧的故事,已经作者提炼过,不一定完全依据当年所记忆的事实。《我们看菊花去》里被送进精神病院的姊姊,可能是虚构的人物,但这种深挚的姊弟之爱,我想有自传性的基础,在作者别的小说里也能见到。同时这篇小说的创作可能也受到威廉士(tennessee williaerie ) 的启示。白先勇对威廉士似乎有偏好〔别的小说里他曾提到《欲望街车》和《流浪者》( the fugitive kd ) 这两部电影〕,可能因为他们对于畸形的小人物有同样的兴趣和同情。

白先勇抗战期间住在桂林,家里有很大的花园(“我爸那时在外面打日本鬼,蛮有点名气”——《玉卿嫂》),抗战胜利后,他住在上海附近虹桥镇,可能也住过南京,在读高中时,已迁居台北。我同白先勇虽然见过几次面,通过不少信,但从未谈及他的家世和私人生活,但从他作品上的推测,我们可以知道他早年的一些经历。

白先勇早期小说的第二类,幻想(fantasy)的成分较重,最显著的例子是《青春》,叙述一个老画家在白日当空的海边上,企图在绘画一个裸体少男的过程中,抓回自己已失去的青春。最后他想掐死那少年,因为那少年的每一举动,对他都是“一种引诱,含了挑逗的敌意”,最后少年一跳到水中,往海湾外游去,而老画家自己却“干毙在岩石上”,“手里紧抓着一个晒得枯白的死螃蟹”。这篇小说可说完全是寓言,题材和主题多少受了托马斯·曼中篇小说《威尼斯之死》( death venice )的影响。幻想成分很重的另一篇是《月梦》,叙述一位老医生在无法救活一个患肺炎少年的前后,对过往一段宝贵经验的追忆。此外,《闷雷》、《黑虹》、《小阳春》、《藏在裤袋里的手》,也多少是幻想的产物:它们的人物有其社会的真实性,但他们的举止、脾气都有些别扭乖张,不像《台北人》的人物,几笔素描即能活现纸上的真人。作者有意创造凭自己主观想象所认为更具真实性的成人世界,而这里面的“畸人”都有这个特征:一方面逃避现实、厌恶现实,一方面拼命想“抓”住(“抓”、“扯”这类字在白先勇小说里经常出现)现实,在梦幻里、在自卑或强暴的举动中去找它。他们大半在黄昏月夜开始他们的活动(《黑虹》的女主角耿素棠走遍了台北市,从中山桥头一直走到碧潭)。作者描写黄昏月夜的气氛特别卖力,无疑的,只有在这种气氛中他的人物才能显出其真实性。《那晚的月光》(原名《毕业》,对刚离开大学的作者,毕业后的出路无疑是切身问题)是部介于第一、第二类之间的小说。大三学生李飞云在“太美”的月光之下,糊里糊涂地爱上了余燕翼。她现在“面色蜡黄”,大了肚子,他自己即将毕业,前途茫茫:月光下梦幻似的真实带给他的是使他厌恶而不得不关注的现实。他安慰她,要带她“去看新生的 《鸳鸯梦》”,事实上他们的鸳鸯春梦,双宿双飞的日子已无法抓回了。

写早期小说时,白先勇一直在技巧上用工夫,但火候未到,有时不免显露模仿的痕迹。但有时借用现成的故事,别出心裁,很值得我们赞赏。《闷雷》显然是潘金莲、武大郎、武松故事的重写,潘金莲雪夜向武松挑情一节,改写得特别好。“金大奶奶”是位矮胖“老太婆”,在金大先生把“上海唱戏的女人”带回家办喜事的那晚上,服“来沙尔”药水自杀。写这两段情节的对照,作者可能借用《红楼梦》九十八回《苦绛珠魂归离恨天》的写法,正因为金大奶奶一点也不像林黛玉,更显得她被人欺虐无告身世的可怜。

早期这两类小说同样对性爱冲动的表现表示强大的兴趣,而这冲动的表现,在世俗眼光看来,可能是不太正常的。《月梦》的老医生回忆中重游涌翠湖,他和他的伴侣一起游泳。涌翠湖这个名字是这样美丽,多读了时下流行的小说,我们一定可以想象在湖畔散步的是一对俊男美女。但老医生回忆中的伴侣却是:

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身子很纤细,皮肤白皙,月光照在他的背上,微微地反出青白的光来,衬在墨绿的湖水上,像只天鹅的影子,围着一丛冒上湖面的水草……悠悠地打着圈子。

那时老医生比他大不了几岁,对他“竟起了一阵说不出的怜爱。……他不知不觉地把那个纤细的少年拥到了怀里,一阵强烈的感觉,刺得他的胸口都发疼了”。但少年当晚就染上了肺炎,不治身亡。在他的伴侣记忆中,“湖边的依偎,变成了唯一的也是最后的一次”。他后来无论同任何女人发生肌肤的接触时,竟觉得如同野狗的苟合一般,好丑恶,好烦腻。在印度当随军医生的时候,有一次他被同伴带进了一间下等妓院。半夜醒来时,月光照着那妓女:“她张着嘴,龇着一口白牙在打呼,全身都是黑得发亮的,雨个软蠕蠕的奶子却垂到了他的胸上,他闻到了她胳肢窝和头发里发出来的汗臭。当他摸到勾在颈子上那条乌油油蛇一般手臂时,陡然间全身都紧抽起来,一连打了几个寒噤,急忙挣扎着爬起来,发了狂似的逃出妓院,跑到河边的草地上,趴着颤抖起来。”

在白先勇早期小说中,这种男性美和女性丑恶强烈对比的描写,到处可以见到。不独男主角有同性恋的倾向,那些作者寄予同情的女主角,也同样对女人的身体表示憎恶,对她们做妻子、母亲本分应做的事,表示强烈的反感。耿素棠在圆环一带见到一个胖女人,“将一个白白胖胖的大奶子塞进婴孩嘴里去,婴孩马上停止了哭声”:

耿素棠……心里突然起了一阵说不出的腻烦。她记得头一次喂大毛吃奶时,打开衣服,简直不敢低头去看,她只觉得有一个暖暖的小嘴巴在啃着她的身体,拼命地吸,拼命地抽,吸得她全身都发疼。乳房上被啮得青一块,紫一块,有时奶头被咬破了,发了炎,肿得核桃那么大。一只只张牙舞爪的小手,一个个红得可怕的小嘴巴,拉、扯,把她两个乳房硬生生地拉得快垂到肚子上来——大毛啃完,轮到二毛;二毛啃完,现在又轮到小毛来了。

初生的婴孩是没有牙的,不可能把奶头咬破,他的小手可以“舞爪”而不可能“张牙”(除非“牙”在这里是“爪”的代名词 ) ,他的小嘴巴无力也不可能恶意地把他母亲的乳房“拉得快垂到肚子上来”。在这一段过火的描写里,很显然的,作者已把自己男性的洁癖交给他的女主角,使她无法感到小嘴巴吮奶时她应有的生理上的快感,而只能对任何拉扯性的本能行动(包括性交在内)感到一种无上的反感。

《青春》里的少男,和《月梦》老医生记忆中那位夭亡的伴侣,生得一样美丽。但正因为他代表一种理想,他充满了“青春的活力”,行动非常矫捷,不像其他早期小说中的青年,不免在精神上、身体上带些病态。老画家面对这位可望而不可抓的模特儿,两次低声叫道:“赤裸的adonis!”阿宕尼斯,这位希腊神话中带女性气质的美少年,读英国文学的人没有不知道的,雪莱悼亡济慈的诗即题名“adonis”。莎士比亚叙事诗“ ven and adonis ”里的阿宕尼斯是位未解风情的少年,爱神维纳斯苦苦向他求爱,他都无动于衷,一心只爱打猎,结果被一头野猪伤害了他的性命。悲悼莫名的维纳斯觉得有“沉鱼落雁”之貌 2 的阿宕尼斯,即是野猪也一定要亲他、爱他,只是它举止粗笨,要吻他腰部的时候,不防一双长牙把他抵死了。维纳斯叹道:

“had i been tooth’d like hi, i t nfess,

with kissg hi i should have kill’d hi first,

but he is dead and never did he bless

y youth with his; the ore a i aurst”

with this, she falleth the pce she stood,

and stas her face with his naled blood

“我若有他那样的牙,或得承认,

我早已用一吻就会把他杀害,

不过他已死了,他不曾用他的青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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