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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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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利普见到他伯父伯母的时候,不觉吃了一惊。他以前从没有注意到他们已这么衰老了。牧师照例用那种不冷不热的态度接待他。牧师的身体略微胖了一点,头又秃了一点,白发也更多了。在菲利普看来,大伯是个多么微不足道的人物啊。他脸上露出软弱和放纵的神色。路易莎伯母把菲利普搂在怀里,不住地亲他;幸福的泪水顺着脸颊流淌下来。菲利普深为感动,又有些难为情,他以前并不知道伯母竟这样如饥似渴地疼爱自己。

“哦!菲利普,自从你走后,时间似乎过得很慢。”她抽泣着说。

她抚摩着他的双手,用喜悦的目光端详着他的脸庞。

“你长高了,简直就是一个大人啦。”

他上唇边上已长出薄薄一层短髭。他买了一把剃刀,不时小心翼翼地把光滑的下巴上的软毛剃掉。

“你不在家,我们好冷清啊。”接着伯母又用微带颤抖的声音,怯生生地问道,“你回到自己家里怪高兴的吧?”

“那当然啦。”

伯母瘦骨伶仃,整个身子好像能被人的目光穿透似的。那两条搂住菲利普脖子的瘦弱的胳膊,不禁让人联想到鸡骨头;那张憔悴的脸上布满了皱纹。一头灰白的鬈发仍然梳成她年轻时流行的式样,样子显得既古怪,又叫人感到怜悯。那干瘪瘦小的身躯宛如秋天的一片树叶,你觉得只要刮起一阵刺骨的寒风,就会把它吹得渺无影踪。菲利普心里明白,他们这两个寡言少语的小人物的人生已经完结了:他们属于过去的一代,现在正在那儿耐心而又相当麻木地等待着死亡的到来。而他正青春年少,充满活力,渴望刺激与冒险,对这样的虚度岁月感到万分惊骇。他们一生无所作为,一旦归天之后,也就好像没有来过人世一般。他对路易莎伯母不胜同情,突然怜爱起她来,因为她那样疼爱自己。

这时威尔金森小姐走进屋来。刚才她十分知趣地没有露面,好让凯里夫妇有机会对侄儿的到来表示一下欢迎。

“这是威尔金森小姐,菲利普。”凯里太太说。

“浪子回家啦,”威尔金森小姐说道,一边伸出手来,“我给浪子带来一朵玫瑰花,可以别在他上衣的纽扣洞里。”

她喜笑颜开地把刚从花园里摘来的那朵玫瑰花别在菲利普上衣的纽扣洞里。菲利普羞红了脸,觉得自己傻乎乎的。他知道威尔金森小姐是威廉大伯从前的教区长的女儿;他自己也认识许多牧师的女儿。她们身上穿着剪裁式样难看的衣服,脚上的靴子也很肥大。她们通常穿一身黑衣服。菲利普早先待在黑马厩镇的那几年,手工纺织的布料还没传到东英吉利来,而牧师家的太太小姐们也不喜欢色彩鲜艳的衣服。她们头发梳得乱糟糟的,上过浆的内衣发出一股刺鼻的怪味。她们认为展现女性的魅力有失身份,因而无论老少,都是一样的打扮。她们因自己信奉的宗教而傲慢自大。仗着与教会的密切关系,对其余的人所采取的态度,不免有几分专横之气。

威尔金森小姐却截然不同。她身穿一件白纱长服,上面印有灰色的小花束图案,脚下穿一双尖头高跟鞋,再配上一双网眼长袜。在涉世不深的菲利普看来,她的穿着似乎极为华丽,他不知道她的外衣乃是一件式样俗艳的便宜货。她头发做得十分讲究,故意让一绺好看的发卷耷拉在脑门中央,发丝乌黑发亮,也很硬整,看上去似乎永远不会变得散乱。她的两只眼睛又黑又大,鼻梁略呈钩形;她的侧影略有几分猛禽的神气,但正面看上去却很讨人喜欢。她常常笑吟吟的,但因为嘴大,笑的时候,总是竭力不让自己那排又大又黄的牙齿露出来。可是最叫菲利普感到困窘的,是她脸上抹的那层厚厚的脂粉。他对女性的行为举止的看法十分严格,认为一个有教养的女子绝不可涂脂抹粉;不过威尔金森小姐当然是位有教养的女子,因为她是牧师的女儿,而牧师则是一个上流人士。

菲利普拿定主意不对她产生丝毫的好感。她说话时略微带一点法国腔,菲利普不明白她为什么要这样,因为她是在英格兰内地土生土长的。他觉得她笑起来假惺惺的,那股忸怩作态的轻浮神态也使他感到恼火。开始两三天,他默不作声,心怀敌意,而威尔金森小姐显然没有察觉他的态度,显得格外亲切友善。她几乎只跟菲利普一个人谈话,并且不断地在某些方面征求他的意见,这种做法确有讨人喜欢的地方。她还引他发笑,而菲利普对于那些能把自己逗乐的人,一向没有抵抗:他颇有口才,能不时说出几句巧妙的话语,如今遇到一位会意的知音,真是快乐非凡。牧师和他太太都没有一点幽默感,无论菲利普说什么,都不能引得他们发笑。菲利普渐渐地跟威尔金森小姐混熟了,就不再那么腼腆了,而且开始喜欢起她来了;他觉得她的法国腔别有风味;在医生家的游园会上,她打扮得比任何人都漂亮。她穿着一身蓝底大白点子的薄软绸裙衫,引起一阵轰动,令菲利普感到十分喜悦。

“我敢肯定,他们准会认为你的行为不规矩。”他笑着对她说。

“让人们看作无耻的荡妇,本来就是我一生的愿望。”她回答说。

有一天,威尔金森小姐待在自己房里时,菲利普问路易莎伯母她有多大年纪了。

“哦,亲爱的,你绝不应当打听一位小姐的年龄。但有一点是肯定的,要是你和她结婚的话,那她年纪可就太大啦。”

牧师肥胖的脸上慢慢现出一丝笑意。

“她可不是个年轻小妞儿,路易莎。”他说,“咱们在林肯郡的时候,她就差不多是个大姑娘了,而这已是二十年前的事了。那会儿,她背后还拖着一条辫子。”

“当时她也许还没有超过十岁吧。”菲利普说。

“不止十岁了。”路易莎伯母说。

“我想那会儿她快二十了吧。”牧师说。

“哦,不,威廉,最多十六七岁。”

“那她早已三十出头啦。”菲利普说。

就在这时候,威尔金森小姐步子轻快地走下楼来,嘴里哼着邦雅曼·戈达尔[1]的一首曲子。她戴着帽子,因为打算跟菲利普一起出去散步;她伸出手来,让菲利普为她扣好手套的纽扣。菲利普动作十分笨拙,尽管有些不好意思,却觉得颇有骑士风度。现在他们俩之间的谈话变得无拘无束;两人一边信步闲逛,一边海阔天空地聊着。她告诉菲利普自己在柏林的所见所闻,而菲利普则对她讲起这一年在海德堡的生活情形。他讲的时候,那些本来似乎无足轻重的琐事却增添了新的趣味。他描述了欧林太太宅子内的房客;至于海沃德和威克斯之间的那几次谈话,当时似乎意义重大,这会儿他却略加歪曲,好让两位当事人显得荒唐可笑。听到威尔金森小姐的笑声,他感到十分得意。

[1] 邦雅曼·戈达尔(1849—1895),法国作曲家、小提琴家。

“你真叫我害怕,”她说,“你真是尖酸刻薄。”

接着,她又开玩笑地问他在海德堡可有过什么艳遇。菲利普不假思索地坦率地告诉她没有,但威尔金森小姐不肯相信。

“你嘴巴真紧!”她说,“在你这样的年纪,怎么可能呢?”

菲利普飞红了脸,哈哈一笑。

“你想知道的太多了。”他说。

“啊,果然不出我所料。”威尔金森小姐得意扬扬地笑起来,“看你脸都红啦。”

她竟然认为自己是个情场老手,真叫他感到欣喜;他赶紧改变话题,以便让她相信自己确实有各种各样的风流韵事需要隐瞒。他只恨自己没有这样的经历。这种机会始终没有出现。

威尔金森小姐对自己的命运深为不满。她怨恨自己不得不自谋生计,对菲利普絮絮叨叨地讲起她母亲的一个叔父的情况;她本来预期会从他那儿继承一笔财产,但这个叔父跟他的厨娘结了婚,把遗嘱改了。她暗示自己早先的家境相当阔绰,她把当年在林肯郡有马可骑、有车可坐的生活跟目前寄人篱下的卑微处境作了对比。后来菲利普对路易莎伯母提起这件事,路易莎伯母告诉他,当年她认识威尔金森一家的时候,他们家至多也只有一匹矮种马和一辆双轮轻便马车而已。路易莎伯母的这些话倒叫他有点迷惑不解。至于那位有钱的叔父,路易莎伯母也曾听人说起过,但是他早就结了婚,而且在埃米莉[2]出生前就有了孩子,因此埃米莉根本没希望得到他的遗产。威尔金森小姐如今在柏林工作,她把那儿说得一无是处。她抱怨德国的生活粗俗不堪,相当苦涩地把它同巴黎的辉煌灿烂的生活作了对比。她在巴黎待过好几年,但没有说究竟待了几年。她在一个时髦的肖像画家的家里当家庭教师,画家的妻子是个有钱的犹太女子。在那儿,她遇到许多知名人士,她说了一大串名流的名字,把菲利普听得目眩神迷。法兰西喜剧院的几位演员是她主人家的常客。吃饭的时候,科克兰[3]就坐在她的旁边,他对她说,他从来没有遇到过哪个外国人能讲这么地道的法国话。阿尔丰斯·都德[4]也来过,还送给她一本《萨福》。他本来答应把她的姓名写在书上的,但她后来忘记提醒他了。尽管如此,她仍然对这本书十分珍视,愿意借给菲利普看看。还有那位莫泊桑。威尔金森小姐心照不宣地瞅着菲利普,发出一阵笑声。多么了不起的人,了不起的作家!海沃德曾谈到过莫泊桑,他的名声菲利普也早已知晓。

[2] 即威尔金森小姐。

[3] 科克兰(1841—1909),法国著名演员。

[4] 阿尔丰斯·都德(1840—1891),法国小说家。《萨福》(1884)是他写的一本小说。

“他向你求爱了吗?”他问道。

这句话似乎奇怪地在他的喉咙口哽住了,但他还是说了出来。现在他很喜欢威尔金森小姐,她的谈话总叫他兴奋不已,可他很难想象会有哪个人向她求爱。

“好傻的问题!”她嚷道,“可怜的居伊[5],不论他遇到哪个女人,都会向她求爱的。他这种脾气怎么也改变不了。”

[5] 居伊系法国小说家莫泊桑(1850—1893)的名字。

她轻轻地叹了口气,似乎满怀柔情地回想着往事。

“他可是个迷人的男子啊。”她嘟哝道。

换了一个比菲利普阅历更深的人,就会从她的话里猜到那种可能发生的邂逅场面:那位著名的作家应邀前来参加家庭午宴,家庭女教师带着她教的两个身材修长的女孩子,神色端庄地走了进来:主人向客人介绍:

“我们的英国小妞。”[6]

[6] 原文是法语。

“小姐。”[7]

[7] 原文是法语。

席间,著名作家跟男女主人交谈着,而那位英国小姐则默默地坐在一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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