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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努力当爹第五十一天:(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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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年初夏,晴日暖风,梅黄花红,正是举办两年一度的斗香大赛的好时节。

斗香大赛的传统由来已久,始自盛唐,多见于权贵子弟之间。传到了大启之后,才总算在满足了权贵们的同时,也面向了民间开放,在极大地丰富了老百姓炎炎夏日中娱乐生活的同时,也给不少普通人开辟了走向致富之路的全新渠道。若自己制的香能在斗香大赛上一举成名,不管是自己经营,卖了方子,又或者是以抽成的方式与老店合作都是很好的选择。

这个大赛会进行一整个夏天,浓郁芬芳的香气将要弥漫整条长安大道,几乎人人都自带香气,惊艳时光,温柔岁月。

正应了词人的那一句,“当时年少春衫薄。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

池宁是斗香大赛最忠实的支持者,他曾是斗香大赛参与者、资助人、评委,以及如今的主办方。

准确地说,斗香大赛的历届主办方都是大内的内官监,今年也不例外。只不过池宁用一个努力培养了三年的戏班子,好不容易才从二师兄俞星垂手上换来了主办的差事。

三年前,池宁虽然对仙仙说,有本事就自己去买戏班,但其实他还是用变树数日作为交换条件,和原君换来了一个戏班的班底。钱肯定是池宁自己出,他和原君求的是现在落魄,未来却能大火的名角,不拘是生旦净末丑哪个行当,只要是那种能火到一个人就可以养活整个戏班的就成。

池宁一点也不想去赌运气,他就是想享受一把百分百当伯乐的感觉。在付完变树几天的代价之后,原君也果然诚实守信,给了池宁一个全明星的戏班配置。

不单单哪个是角儿,而是整个戏班,哪怕随便拿出来个敲小锣的,都注定会成为大家的那种。

池宁乐的差点单方面宣布,原君就是这全天下最好的神。

人凑齐了之后,池宁又用极低的价格,在京中买了个远近闻名的鬼宅作为戏班的大院,前院唱戏,后院住人。

人人都觉得这戏班子最后的结局不是出有关人命的大事,就是因为鬼宅凶名而无人敢来,门可罗雀。但池宁却一点也不担心,因为院中的执早已经被原君摆平,而普罗大众对于这种凶宅,其实总有一种既害怕又好奇的探究心理,只要宣传到位,不愁没有人来。

说白了 ,京中鬼气最重的凶宅,这本身就已经是一种名气了。

更不用说池宁还趁热打铁,让戏班在最初唱的都是什么神啊鬼啊的志异昆曲,很是因地制宜接地气,自此一炮而红,又因为角儿们都是好角儿,唱戏卖力又好听,很快就捕获了不少的忠实票友。

经过三年的磨合,这一支名为“集秀班”的戏班,已在京中彻底站稳了脚跟,眼瞅着都能去和钱小玉的全福班比划比划,打擂台了。

池宁方才觉得这集秀班能拿得出手,总算好意思送给他二师兄俞星垂了。

俞星垂这三年,倒也自己出手买过一个现成的戏班,可惜运气不太好,点儿有点背,不要说有个什么角儿唱红了,差点没让他赔个底掉。俞星垂为此气得好些天没再去梨园听戏,后来好不容易才忍痛解散了戏班,这才慢慢释怀了往事。

没想到,柳暗花明又一村,俞星垂前手刚砸了一个吞金兽,后脚就有贴心师弟送上了一个聚宝盆:“集秀班竟然是你的?!”

俞星垂最近最喜欢的一个叫凤仙的戏子,就是集秀班的当家花旦。

“现在它是你的了。”池宁给出去的时候一点也不心疼,虽然集秀班很能赚钱,但比起这点钱,池宁还是更想先填补一下二师兄仙仙的亏空,“随便你想怎么捧,怎么追,你想让凤仙来家里唱都是使得的。就是他这人性子有点拧巴,最忌讳别人和他搞断袖,你可悠着点。”

“啷个会和他搞断袖?”俞星垂一着急,又冒出了辣椒味的蜀地普通话,“老子又不是疯球了,我只是喜欢听人唱戏噻。”

“嗯,那挺好的,你喜欢听,他喜欢唱,绝配。”

这凤仙是个男的,但他演的女旦,不管是唱功、身段还是扮相,都艳压了全国的一众同行。集秀班能这么快崛起,凤仙和凤仙的脸功不可没。人人都是视觉动物,谁也不能免俗,连钱小玉这个算是集秀班竞争对手的全福班幕后老板,都喜欢凤仙喜欢得不得了,是集秀班的主要金主之一。

池宁就喜欢这种有钱又大方的“金主爸爸”。

凤仙短短三年间就红遍大江南北,自然有无数的人趋之若鹜,有真心实意喜欢他的,有至少想把他买回家把玩的,也有想把他挖去其他戏班的……但凤仙都所有来试探的人都不假辞色,并无任何跳槽之意。

因为谁也不知,他这个如今人人追捧的人间仙子,三年前,是被池宁从最脏的楚馆给买出来的。差一点他就要咬舌自尽了,在池宁不要他之前,他是不会转投任何人的。

其实凤仙当年刚被池宁从楚馆里赎出来的时候,也不觉得池宁是个什么好人,因为大家都说,太监虽然没了那啥的能力,但在拿道具作践人方面却是不输给任何禽兽的。他始终防备着池宁,不太愿意去相信池宁花那么多钱买他,只是想听他唱戏。

池宁没和这个叛逆少年来一场什么心灵鸡汤的宽慰之旅,他只是挑眉,讥笑着说了一句:“爷和你好,咱俩到底谁占谁便宜啊?”

阳光下,玉人一般,越长越不似凡间之人的池宁,还、蛮有说服力的。

凤仙也不得不承认池宁说得对,他自认已经是男生女相中少有的好颜色了,可和池宁一比,还是会自惭形秽。池宁真的是太好看了,鸿衣羽裳,出尘之姿,像极了只有话本子里才会出现的人物。

池宁自己也不知道他是真的本就该长成这副模样,还是得了天地灵气的滋润才会变成这般。总之,很好看就对了。

凤仙比池宁还要小上一岁,却已经历尽沧桑,总觉得都是自己这张脸才让他遭受了如此苦难。

但池宁却反问他:“长得好又有什么错呢?”错的从不是宝藏,而是对宝藏心怀窥觊、恶意之人啊。这个世界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出事了,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永远是受害者有罪论,而不是去批判真正实施了犯罪的人呢?

池宁利用起自己的外貌来从毫不手软的,也不觉得这有什么。老天爷赏饭吃,他要是不用,都对不起老天爷的这一番美意,不是吗?

凤仙的脸是让他有了一段不能忘记的过去,却也成就了如今的他啊,池宁对凤仙说:“记住了,你没有错,你的脸也没有!”

……

“戏班的收入,咱俩三七开。”俞星垂不想占师弟便宜,但让他放弃唾手可得的集秀班,他又是真的舍不得。他实在是喜欢凤仙唱的戏。这才决定从收入分成入手,他不能全要了戏班,而一点不付出。

“七三。”池宁也没矫情,只是换了一个分配方式,不需要明说,他和俞星垂都懂。

“四六。”俞星垂漫天要价。

“五五。”池宁坐地还钱。

“什么呀,什么呀?”江之为就是在这个时候到的,他一直属于哪怕什么都不知道,也要好奇地上前凑热闹,积极参与话题的性格。嘴巴碎的可怕。但,有些人真的就是傻人有傻福,好比江之为,莫名其妙就得到了集秀班每年三分之一的收入。

三个师兄弟,一人一份,没毛病。俞星垂本来的意思是前期投入也要一分为三,由他和老大分别再给池宁补上一笔钱。

但池宁却表示……

“什么成本?没成本。”池宁真的没投进去多少钱。戏班在组建前期花的最大一笔钱,就是给凤仙赎身。其他人不是池宁从破庙的灾民堆里捡的,就是被其他戏班子赶出来他去给收编了的。凤仙的钱,在这三年里早就给赚回来了,几十倍都有余,“最贵的就是宅子,至今还在我名下,我又不傻,肯定不会写你俩名的。”

池宁也逃不过华夏儿女有钱之后最朴实的心里——买房置地,名下不动产无数,如今不是开了铺子,就是被租出去持续给他下着金鸡蛋。

俞星垂哭笑不得,却有了主意,他和老大分别把戏班大院左右的院落也都给买了下来,一起写了池宁的名字,凑作堆送给了他。

打着的名义是池宁的生辰礼物。

池宁的生日在冬天,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但他还是只能接受了两个师兄的一番美意。他给师兄戏班是出于感情,两个师兄给他寨子也是出于实打实的感情。池宁曾经对于张太监说的所谓以后大家就是一家人了,嗤之以鼻,觉得宫里哪里来的真感情?

如今,咳,真香。

集秀班在听说幕后老板换了时,很是人心惶惶了一阵子。

等看到据说是前老板师兄的新老板出现时,班主的脑壳子就炸了。这位俞爷,在戏曲圈里也是出了名的壕主,今个儿打赏这个,明儿追求那个的,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人人都想得到俞爷的赏识热捧,在他转而看上凤仙时,集秀班的班主也是乐了好些天,天天给池老板汇报他们又薅了巨佬多少羊毛。

谁承想,这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识一家人,巨佬就是池老板的师兄。

班主甚至合理怀疑,戏班易主,是俞爷追戏子追出了真情实感,这才借着师兄弟的名义,买下了戏班。

也不怪班主这么想,实在是凤仙太撩人,情难自禁,人之常情,被凤仙招惹过的大人物也不止俞星垂一个:闻姓郡王,阁老的儿子,手握军功的少将……要不是集秀班背后的老板是东厂督主,指不定集秀班要因为凤仙这张脸经历多少风风雨雨呢。

俞星垂出现后,几乎戏班里人人都在想,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防得了这个,堵不住那个,达官显贵怕东厂,东厂的督主……怕自家师兄。只希望凤仙能学得机灵点,可别再犯倔脾气。

凤仙本来新排练了一出戏,正想着等池宁哪天来了,好叫他“指点”一二,就听说老板来了,兴冲冲地穿着戏服跑到了前厅,得到的却是戏班易主的晴天霹雳。在看见俞星垂的时候,他脑子里的某根线一下就崩了,根本顾不上什么金主、师兄的,只想去当面找池宁问个分明,他到底有没有心?

俞星垂是个人精,看凤仙一副要死要活的模样,又能有什么不明白的呢?真是造孽啊。

他只能劝他:“趁早死心,我师弟不是你能配得上的。”

这话狠是狠了点,却也是见效最快的拒绝办法。因为池宁真的就没有心,他眼里脑子里能装得下的只有升官发财,仿佛天生就没有被老天爷赋予包含七情六欲的世俗心。俞星垂这个师兄没少出面来替池宁恶人,哪怕他欣赏凤仙的唱腔,也还是觉得必须痛下狠手,才能以绝后患。

凤仙没说话,只是低下了头,不甘心的把下唇都咬出了血。

说回斗香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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