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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双挥舞的手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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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九月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提着手提箱穿过哈佛大学的校园。殖民时期风格的建筑给人一种异国情调之感,但与剑桥的哥特式尖顶建筑相比,它们显得清新而朴实。学校的中央图书馆叫怀德纳图书馆,是我见过的最大的图书馆。有几分钟我暂时忘却了过去的一年,抬头看着它,惊叹不已。

我的房间在法学院附近的研究生宿舍里。房间很小,像个洞穴——黑暗、潮湿又阴冷,有着灰色的墙壁和冰冷的铅色瓷砖。我尽量不在里面待着。这所大学似乎提供了一个新的开始,我打算接受它。我将能选的课程排得满满的,从德国理想主义到世俗主义的历史,再到伦理和法律。我参加了一个每周一次的学习小组练习法语,还参加了一个社团学习编织。研究生院开设了一门免费的炭笔素描课,虽然我这辈子从没画过画,但也报名参加了。

我开始大量阅读休谟、卢梭、史密斯、戈德温、沃斯通克拉夫特和穆勒的作品。我迷失在他们生活过的世界里,迷失在他们试图解决的问题中。我着迷于他们对家庭的看法——个人应该如何权衡自己对亲人的特殊义务以及对整个社会的义务。我开始写作,把从休谟的《道德原则研究》中发现的线索与穆勒《论妇女的从属地位》中的细节编织在一起。写的时候我就知道这是一部不错的作品,写完后我将它放在一边。这就是我博士学位论文的第一章。

一个星期六的早上,从素描课下课回来,我发现母亲给我发了一封电子邮件。我们要去哈佛,她说。这句话我至少读了三遍,肯定她在开玩笑。我父亲从不旅行——除了到亚利桑那州看望他母亲,我知道他从不去任何地方——所以他要飞越大半个美国看望一个被魔鬼附身的女儿的念头似乎太荒诞了。接着我明白了:他是来拯救我的。母亲说他们已经订好了机票,到时会住在我的宿舍里。

“你们要不要住旅馆?”我问。他们不住。

几天后,我登录一个多年未用的旧聊天程序。随着一声欢快的“叮——”,一个名字从灰色变成绿色,提示道,查尔斯上线了。 我不知道是谁先开始聊天的,也忘了是谁建议从线上聊天改成打电话的。我们聊了一个小时,仿佛时光从未流逝。

他问我在哪里念书。我回答完,他说:“哈佛!天啊!”

“谁会想到啊,是吧?”我说。

“我想到了。”他说。的确,他总是那样看我,早在有任何迹象之前。

我问他大学毕业后在做什么,换来一阵尴尬的沉默。“计划不如变化快。”他说。他没能大学毕业。大二时他的儿子出生了,他便辍学了,因为他的妻子病了,有一大堆医药费要付。他去了怀俄明州的石油钻井平台工作。“本来只干几个月,”他说,“那是一年前的事了。”

我告诉他肖恩的事,我如何失去他,如何失去了其他家人。他静静地听着,然后长叹一声,说:“你有没有想过,也许你应该放手让他们离开?”

我没有,一次也没有。“并不会永远这样下去,”我说,“我能解决它。”

“真有意思,你竟然变化这么大,”查尔斯说,“但听上去还和我们十七岁时一样。”

树叶开始变色时,我的父母来到了校园。那正值校园最美丽的时候,秋日红色和黄色的树叶与殖民时期建筑风格的酒红色砖墙交相辉映。爸爸说着语法混乱的乡巴佬英语,身着牛仔衬衫,戴着美国步枪协会终身会员的帽子,与哈佛的环境是那样格格不入,他的疤痕更强化了这个效果。那次爆炸后的几年里,我已见过他多次,但直到他来到哈佛,在我生活的衬托下,我才意识到他的毁容有多么严重。我通过路人的眼睛意识到了这一点——他在街上从陌生人身边走过时,那些人脸色大变,还会回头再看他一眼。然后我也会看着他,注意到他下巴上的皮肤像塑料一样紧绷,他的嘴唇缺少自然的弧度,他的双颊像骷髅一样向内凹陷。他经常举起变形扭曲的右手,指着某个东西,而当我盯着它,看着它正指向哈佛大学古老的尖塔和圆柱,它在我眼中似乎便成了某种神秘生物的爪子。

爸爸对大学不感兴趣,所以我带他去了城里。我教他乘坐地铁——如何把卡插进卡槽,通过旋转门。他大笑,仿佛那是了不起的技术。一个流浪汉穿过我们乘坐的地铁车厢,讨要一美元。爸爸给了他一张崭新的五十美元票子。

“在波士顿你要是一直这样下去,会破产的。”我说。

“我不信,”爸爸眨眨眼说,“我们的生意兴隆,赚的钱花不完!”

因为爸爸身体虚弱,所以他睡床。我提前买了一张充气床垫给母亲用,我则睡在瓷砖地板上。父母鼾声如雷,我彻夜未眠。太阳终于升起的时候,我躺在地板上,闭着眼睛,慢慢地呼吸,深呼吸,而我的父母在翻看我的迷你冰箱,低声谈论我。

“上帝吩咐我作见证。”爸爸说,“她还可以被带到上帝面前。”

他们谋划如何让我重新皈依,我则考虑如何顺从他们。我准备屈服,即使这意味着驱魔。一个奇迹会有用:如果我能够上演一场令人信服的重生,我就能从去年说过和做过的一切中解脱出来。我可以收回一切——把一切都归咎到路西法身上,洗心革面。我想象自己将多么受人尊敬,就像一只刚刚被洗净的器皿。我将多么惹人喜爱。我只需将我的记忆换成他们的记忆,就可以拥有家人。

我父亲想去纽约州的抛迈拉看神圣树林——据约瑟夫·史密斯记载,上帝曾现身在这片树林,命令他建立真正的教会。我们租了一辆车,六小时后进入抛迈拉。在高速公路旁的树林附近,一座神殿闪闪发光,神殿顶端有一座天使莫罗尼的金色雕像。爸爸将车停在路边,让我穿过神殿。“摸一下神殿,”他说,“它的力量会净化你。”

我打量着他的脸。他的表情很夸张,既认真又绝望。他倾尽全力想让我触摸神殿,期望我得到救赎。

我和父亲看着神殿。他看见的是上帝;我看见的是花岗岩。我们面面相觑。他看到一个被诅咒的女人;我看到一个精神错乱的老人,确实因为他的信仰而面容尽毁,却仍得意扬扬。我想起桑丘·潘沙 [5] 的话:游侠骑士就是一会儿挨揍,一会儿做皇帝。

现在当我回想起那一刻,画面模糊起来,自我重构成一名身骑骏马的狂热骑士,冲入一场想象中的战役,攻击阴影,砍向稀薄的空气。他下巴紧闭,背部挺直。他眼中闪烁着坚定的光芒,眼底燃烧的火花迸射而出。母亲向我投来苍白而怀疑的目光,但当他把目光转向她时,他们的想法又一致了,然后他们俩朝风车冲去。

我走过去,将手掌放在神殿石头上。我闭上眼睛,试图让自己相信这个简单的举动可以带来父母所祈祷的奇迹。我只需触摸这个圣物,借助全能的上帝的力量,一切便会恢复正常。但我什么也没感觉到。只不过是冰冷的石头。

我回到车上。“我们走吧。”我说。

当生活本身已经如此荒唐,谁知道什么才能算作疯狂? [6]

在随后的日子里,我把这句话写在各处——无意识地、强迫般地写。现在,从我当时读的书、我的课堂笔记和日记的页边空白处,都能找到这句话。它的吟诵是一种咒语。我强迫自己相信——相信我所认为的真实与虚假之间没有真正的差别。我说服自己相信,我计划要做的事是值得敬佩的,为了赢得父母的爱,我愿意放弃自己对是非、现实和理智的看法。为了他们,我相信即使我看到的只是风车,我也愿意披上盔甲,向巨人冲锋。

我们进入神圣树林。我走在前面,发现树冠下有一条长凳。这是一片可爱的树林,历史悠久。这就是我的祖先来到美国的原因。一根树枝咔嚓一声折断了,我的父母跟了上来。他们坐在我的两侧。

父亲讲了两个小时。他作证,说他曾见过天使和魔鬼。他见过邪恶现身,也曾受到主耶稣基督的眷顾,就像古时的先知一样,像约瑟夫·史密斯在这片树林里经历的一样。他说,他的信仰不再是一种信仰,而是一种完美的知识。

“你已被路西法带走了,”他低声说,手搭在我的肩膀上,“我一进你的房间就能感觉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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