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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张口就来(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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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律师心底暗骂,也知无力回天,只能跟着赔笑道:“那下官就替汴州上下数十万百姓谢过殿下大恩。”

李元瑷挥了挥手,现在说这些还为时尚早,坐正了身子,问道:“听说你有一旧友叫姜之明?孤王听说姜之明出身治水世家,能力非凡。裴刺史可否给我引荐一二?”

裴律师双目瞳孔一缩,心底暗怒:“好一个不认识,真将我裴律师当成傻子了嘛?”

原来那日裴律师气愤不过,气冲冲去质问姜之明。

姜之明是一头雾水,百口莫辩。

裴律师固然不信,可姜之明一问三不知,他也没有实质性的证据,只能暂且作罢。

而今李元瑷问道了姜之明。

裴律师自是以为自己给姜之明忽悠了,心底冷笑:好一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

他冷着脸道:“下官知道此人,此刻正在府衙大牢呢。他之前确实是我故友,现在某与他已经割席断义,互不往来了。”

李元瑷眨巴了一下眼睛,忙道:“他所犯何罪?”

裴律师不齿道:“姜之明犯的是大不孝之罪。”

李元瑷脸色微微一变。

大不孝,在古代属于十恶大罪。

古代以孝治天下,只要有雄心壮志的皇帝,没有一个胆敢无视“孝”这个字的。

即便是李世民也受如此。

玄武门之变,史书上将他击杀李建成的情况写得详详细细,并没有怎么遮掩。可对于他让尉迟敬德威逼李渊之事,却尽可能的做掩饰,就是害怕当上不孝之名。

李渊拿自己这个儿子没办法,出于报复心态,无脑的生娃。

李世民也不敢说什么,只能硬着头皮担着。

尤其是早年给宠上天的李元瑷,李世民自己都不记得给他擦过多少次屁股了。

万万人之上的皇帝都是如此,何况他人?

不过大不孝可分好几种,唐律大致将不孝罪归为十条,简单的来说就是:检举告发父母犯罪行为的;骂父母的;背地里诅骂父母的;父母在世期间自己另立户口、私攒钱财的;父母不尽最大能力奉养,使其得不到救治生活保障;父母丧事期间自己娶妻或出嫁的,父母丧事期间听音乐、看戏的;父母丧事期间脱掉丧服穿红挂绿的;隐匿父母死亡消息,不发讣告、不举办丧事的;父母未死谎报死亡的。

这些不孝罪有的轻,有的重,并不能一概论之。

故,李元瑷忙道:“他因何论罪?”

裴律师道:“父母不尽最大能力奉养,使其得不到生活保障。”

李元瑷微微动容,这罪可不简单。

裴律师道:“正所谓,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姜之明自幼丧父,为母亲一手带大。可就在他母亲病危需要之际,他却杳无音讯,直到他母亲病故,方才出现。莫说端药侍奉病床前,连守夜都未成赶上。而且双亲病故,身为人子,理当守孝三年。可姜之明倒好,还不足一月余,直接来汴州。如此大不孝之人,我裴律师不齿于之为伍。”

李元瑷顿了顿道:“也许他令有隐情?”

裴律师正义凛然的说道:“有隐情如何?这天下焉有事情比生身母亲的性命更加重要?”

李元瑷竟一时无言辩驳,确实,于私心而言,没有比生身母亲的性命更加重要的事情。

“那,这样吧!”他细思片刻道:“孤有要事与之商议,刺史安排孤探监吧……”

裴律师犹疑道:“这个下官无能为力,所犯的是十恶大罪,不可轻易探视。而且下官并没有这个职权越俎代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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