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可以此剑速杀之(2/2)
华夏人这基建狂魔的美誉,在古代也极其适用。
县城里的百姓大多都逃命了,余下来不过是老人妇孺,唐军也没为难他们,将他们统一安置于城东。
这住在屋舍里,确实比野外舒适的多。
因缴获了高句丽的物资,食物也丰富起来。
李元瑷现在的早膳可是一碗牛奶,两个大饼,一份鱼干外加腌菜。
过了两日,百济王扶余义慈先一步抵达平城县。
李元瑷问了一句,“扶余义慈现在什么架势?”
传讯兵卒道:“有些谦卑,躬身候着。”
李元瑷不客气的道:“那就让他候着。”
谦卑?
这算什么态度?
在大唐面前,那个国家的国王敢不谦卑?
李元瑷直接没让扶余义慈入城,只是让人准备好排场准备迎接梁州军主金庾信。
大约半个时辰,金庾信亦匆匆抵达拜见。
李元瑷让人热情的将之请入县城。
金庾信是新罗的第四号人物,地位尚可。
但是李元瑷身为唐朝亲王,身份地位与新罗女王同一级别的,自不用亲自去迎接,直接安排人将之请入县城。
李元瑷与府门相迎,给足了这位新罗名将的面子。
“外臣金庾信,拜见商王。天子驾临,我新罗女王不敢仓促面圣,与金城祈福祭天后,方敢前来面圣。”
金庾信言语间充满了对大唐王朝的倾慕与敬仰。
李元瑷心知这一切都是装出来的,唯有对宗主国表现的足够敬慕,方才能够获得更多的好处。
但他心底还是充满了骄傲,若非唐王朝有足够的资本,新罗女王装都不会装。
“陛下多次与孤说道新罗王,说天下属国,唯独新罗最能与大唐患难与共。要知道这同富贵容易,共患难,可难了。”
李元瑷说的是新罗王与金庾信的新罗女王一字之差,意义完全不一样。
新罗王是李世民册封的,新罗女王金德曼在唐朝这边是柱国、乐浪郡公、新罗王。
金庾信赶忙跪下,说道:“能得天朝陛下这般夸赞,我新罗万分荣幸。”
李元瑷将他扶起,然后命人送上酒食。
“这出征在外,军主莫怪寒碜。”
金庾信忙道:“不敢。”
李元瑷与金庾信联喝了三杯酒,故作不经意的道:“军主,此来在城外可遇到了百济王扶余义慈?”
“当然!”金庾信切齿道:“老贼侵我疆域,杀我百姓,外臣焉能不识?只恨不得亲手刃之。”
“好!”李元瑷大叫一声,抽出宝剑道:“军主可以此剑速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