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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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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由于工作新鲜,菲利普倒还感兴趣。卡特先生向他口授信稿,他还得誊清账目结算表。

卡特先生比较喜欢以绅士的方式来经营事务所;他不愿与打字文稿沾边,对速记也没有什么好感。那位勤杂工会速记,但只有古德沃西先生利用他的这项专长。菲利普经常跟一位经验比较丰富的办事员去某家商行查账。他逐渐明白了客户的情况:对哪些客户必须恭敬有礼,而哪些客户手头拮据。人们不时交给他一长串一长串的数字要他相加计算。为了应付第一次考试,他还要去听课。古德沃西先生一再地对他说,这项工作起初会显得枯燥乏味,但他慢慢就会习惯的。菲利普六点钟下班,步行过河来到滑铁卢区。等他到了住所,晚饭已经准备好了。他整个晚上都在家里看书。每个星期六下午,他总去国家美术馆转上一圈。海沃德曾推荐他看一本参观指南,那是根据罗斯金的著作编纂而成的。菲利普手里拿着这本指南,不辞辛劳地从一间陈列室走到另一间陈列室:他先是仔细阅读这位批评家对某幅名画的评论,然后非要在画面上看出同样的精妙之处不可。星期天的时间就很难打发了。他在伦敦一个人也不认识,经常只好独自消磨时间。有个星期天,律师尼克松先生请他去汉普斯特德[1]做客,于是菲利普跟一伙精力充沛的陌生人一起度过了愉快的一天。酒足饭饱之后,他还到石南丛生的荒原上转了一圈。辞别的时候,主人泛泛地请他高兴时再来玩。但是他深恐自己的来访会打扰主人,因此一直在等候正式的邀请。当然,他再也没等到,因为尼克松家有那么多朋友,不会想到这个孤独、沉默的年轻人,况且他也没有什么权利要求他们对他加以款待。因此,每逢星期天,他总是很迟才起床,然后就在河滨的纤道[2]上散步。巴恩斯那儿的泰晤士河,河水浑浊肮脏,随着海潮涨落。那儿既没有船闸上游一带景色迷人的旖旎风光,也见不到伦敦桥下那种水流汹涌的壮观奇景。下午,他在公用草地上四处转悠。那儿也是灰蒙蒙的,十分肮脏,既不属于乡村,也算不上城镇;金雀花长得又矮又小,到处都是文明世界扔出来的杂乱废物。每星期六晚上,他总要去看场戏,兴致勃勃地在顶层楼座的厅门旁站上一个多小时。在博物馆关门后,去abc咖啡馆[3]吃饭还嫌太早,要在这段时间里回巴恩斯一次,似乎不大值得。他真不知道该怎样消磨这段时间。他不是沿着邦德街信步闲逛,就是缓缓穿过伯林顿拱道,走累了,就去公园里坐上片刻,如果碰到下雨天,就到圣马丁街的公共图书馆去看看书。他瞅着街上过往的行人,羡慕他们都有良朋好友。有时这种羡慕会变成憎恨,因为他们那么幸福,而自己却如此悲苦。他从来没有想到,身处一座大城市,竟会如此孤寂。有时他站在顶层楼座的门边看戏,身旁的看客想要跟他攀谈,但菲利普出于乡巴佬对陌生人固有的猜疑,总是冷淡地回答,致使交往无法深入。戏散场后,他只好把自己的观感闷在心里,匆匆穿过大桥来到滑铁卢区。他回到自己的住所(为了省钱,房间里都没有生火),心里十分沮丧。生活多么凄凉。他开始厌恶这个住所,厌恶在这儿度过的冷清而漫长的夜晚。有时候他孤独得连书也看不进去,于是就一小时又一小时地坐在那儿望着炉火出神,陷于极大的苦恼之中。

[1] 汉普斯特德,伦敦西北郊的住宅区。

[2] 纤道,旧时河流沿岸马拉拖船所走的路。

[3] abc咖啡馆,指由伦敦泡腾面包公司(aerated bread pany)经营的一家咖啡馆。

这时候他已在伦敦住了三个月,除了在汉普斯特德度过的那个星期天外,他至多也只是跟事务所的同事们交谈过几句。有天晚上,沃森请他去饭店吃饭,随后又一块儿上歌舞杂耍剧场,但他感到有些畏缩,浑身都不自在。沃森嘴里喋喋不休,说的都是一些他不感兴趣的事。尽管他把沃森看作毫无文化修养的市侩,但又禁不住佩服他。他感到气恼,因为沃森显然并不把他的文化修养放在眼里,可是根据别人的评价再对自己重新加以估量,他也开始鄙视起自己那一肚子素来自认为并非无足轻重的学问来了。他生平头一次感到贫穷的耻辱。他大伯每月寄给他十四英镑,他必须靠这笔钱添置许多衣服。那套晚礼服就花了他五个畿尼。他不敢告诉沃森这套晚礼服是在河滨街买的。沃森说整个伦敦只有一家真正像样的裁缝店。

“我想你不跳舞吧?”有一天,沃森朝菲利普的那只畸形脚看了一眼,说。

“不跳。”菲利普说。

“真可惜。有人要我带几个会跳舞的人去参加舞会。要不然,我倒可以介绍你认识几个讨人喜欢的姑娘。”

有一两次,菲利普实在不愿意回巴恩斯,就留在城里,夜晚时间已经很迟了,他仍在西区[4]游荡。忽然他发现有一所宅子,里面正在举行社交聚会。他混在一小群衣衫褴褛的人里面,站在仆役的背后,看着宾客们陆续到来,倾听着从窗口飘送出来的音乐。有时一对男女,不顾天气寒冷,仍到阳台上站一会儿,呼吸几口新鲜空气。菲利普想象他们俩一定是热恋中的情侣,他赶紧转过身子,怀着沉重的心情,沿着街道一瘸一拐地朝前走去。他永远也无法处于阳台上那个男子的境地。他觉得世上没有哪个女子会真心不对他的残疾感到厌恶。

[4] 西区是伦敦的高等住宅区。

这使他想起威尔金森小姐。但想到她,心里却并不感到满意。分手前他们曾经约定:她在知道他的确切地址前,先把信投寄到查林十字架[5]的邮局。菲利普到那儿取信时,一下子就拿到了她的三封来信。她用的是紫墨水、蓝信纸,而且是用法语写的。菲利普不明白她为什么不能像个有见识的女人那样用英语写呢?她那感情热烈的话语一点也不能激起他的兴趣,因为信的措辞使他想起了法国小说。她责怪菲利普不给她写信,他回信推托说自己工作很忙。起初他还不大知道信上该用什么抬头,他实在不想用最亲爱的或者心肝宝贝之类的称呼,也不愿意称她埃米莉,所以最后就用了亲爱的这样的抬头。这个称呼孤零零地待在那儿,看上去不但古怪,而且也有点儿傻气,然而他还是这么用了。这是他生平所写的第一封情书,他自己也感到写得平淡乏味。他觉得,应该向她倾吐各种热情洋溢的言辞,说他如何时时刻刻都在思念她,如何渴望吻她美丽的双手,如何一想到她那两片红色的嘴唇就浑身颤抖,但是,出于某种无法说明的羞怯,他并没有这样写,而只是向她谈了自己的新住所和事务所的情况。她的回信由下一班回程邮递送来了,信上充满气愤、悲伤、责备的言辞:他怎么能这样冷酷无情?难道他不知道她在热切地等待他的回信?她把一个女人所能给予的都奉献给了他,竟然得到这样的回报。是不是他已经对她厌倦了?接着,因为他好几天没有回信,威尔金森小姐就接二连三地向他寄来一封封书信。她无法忍受他的薄情寡义;她等着邮差来投递邮件,却总见不到他的书信。每天夜晚,她都是哭着入睡的。如今她满脸病容,大家都议论纷纷。要是他不爱她,为什么不干脆直说呢?接着她又说,没有他,她就活不下去,唯一的法子就只有自寻短见。她说他冷酷自私,忘恩负义。所有这些都是用法语写的。菲利普清楚她这么做是为了卖弄才学,然而,他仍然被搞得忧心忡忡。他并不想使她伤心。过了不久,她又来信说她再也忍受不了这样的分离了,要设法到伦敦来过圣诞节。菲利普回信说,他觉得那是再好不过的事,只是他已跟朋友约好了要到乡下去过圣诞节,他想不出怎样不去践约。她回信说,她并不想死乞白赖地缠住他,显然他不希望见到自己;她为此深感痛心,她绝没想到他会这样严酷无情地报答她的一片痴情。她的信写得委婉动人,菲利普觉得似乎见到了信纸上的泪痕。他一时冲动,写了一封回信,表示万分抱歉,并且恳求她到伦敦来,等到收到她的回信才算松了口气,因为她信上说,自己实在无法抽身。不久,每逢威尔金森小姐的信一到,他的心就直往下沉,迟迟不愿拆开。他知道信里的内容无非是愤怒的责备和哀婉的恳求。这些信让他感到自己真是个人面兽心的家伙,可是他看不出自己有什么地方该受责备。他不愿回信,一天天地往后延搁,接着她又寄来一封信,说她得了病,感到寂寞而痛苦。

[5] 查林十字架,伦敦一个不规则的广场,在河滨街的西端,特拉法尔加广场之南。1791年,英国国王爱德华一世曾于此地立十字架,以纪念其王后灵柩停留之所。

“天哪,当初真不该跟她发生什么关系。”他说。

他很佩服沃森,因为他处理起这种事情来一点也不费劲。这个年轻人跟巡回剧团里的一个姑娘勾搭上了,他叙述的这段风流韵事叫菲利普惊羡不已。可是过了不久,沃森变心了。一天,他向菲利普叙述了跟那姑娘决裂的经过。

“我觉得在这种事上犹豫不决没有什么好处,因此我只是对她说,我已经对你感到腻味了。”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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